关于申报2011年度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
专项基金生产项目补贴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综[2007]77号)第十五条、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》(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63号公告)第二十三条和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(湘财综[2008]53号)第二十一条和《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生产项目补贴实施细则》(长财建[2011]11号)规定,以及长沙市财政局批准的2011年度预算安排,现将申报201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生产项目补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请各相关单位根据《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生产项目补贴实施细则》(长财建[2011]11号,文件查询www.csjzjn.com政策法规)规定的申报范围、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进行申报。
二、报送及联系方式
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9日下午18:00,由长沙市节能新墙办墙材革新科受理,过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长沙市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3楼
联系人:刘彩梅 毛伟炜
联系电话:0731-85138396 85128398
e-mail:770710653@qq.com 65063169@qq.com
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
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